受三年新冠疫情和俄乌冲突等其他因素影响,2023年全球经济放缓,需求下滑,衡器行业进出口额略有下降。2023年全年我国衡器行业累计进出口总额20.99亿美元,同比下降1.82%,其中:出口额19.21亿美元,同比下降1.3%,进口额1.78亿,同比下降7.29%。
一、出口概况
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2023年我国衡器行业累计出口额19.21亿美元,同比略降1.3%,其中:体重计(包括婴儿秤、家用秤等)等家用秤出口16.48亿台/套,出口额9.37亿美元,略增0.2%,占全部产品出口额的48.78%;计价秤、弹簧秤等出口1232万台/套,出口额2.47亿美元,略增2.49%;砝码、秤砣、衡器零配件等出口3881万台/套,出口额2.4亿美元,减少16.96%。
链接:2023年我国衡器产品出口情况分类统计表(PDF文档)
二、 产品占比情况
从 2023年我国衡器产品出口情况分类统计表 中可以看出体重计(包括家用秤、婴儿秤等)出口占比第一,达48.78%;计价秤、弹簧秤、最大称量≤30kg未列明衡器出口占比第二,达12.87%;砝码、秤砣、衡器零件(称重传感器及电子衡器配件)出口占比第三,达12.52%;地中衡、未列名衡器,30kg<最大称量≤5000kg出口占比第四,达10.63%。
三、出口市场情况
1. 2023年全国衡器产品出口市场各大洲情况:
亚洲出口额6.88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35.83%;
欧洲(包括英国、俄罗斯联邦、瑞士等)出口额5.13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26.73%;
北美洲(美国、加拿大),出口额3.58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18.66%;
南美拉丁美洲出口额1.67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8.7%;非洲出口额1.42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7.41%;
大洋洲出口额0.4亿美元,占全部出口总量的2.67%。
数据显示,亚洲市场出口额最大,达6.88亿美元,占比近36%,其中对印度出口额7967万美元,同比增加7.42%;对印度尼西亚出口额7815万美元,同比增加16.88%;对越南出口额5155万美元,同比增加5.28%;对马来西亚出口额4291万美元,同比增加25.57%;对新加坡出口额2899万美元,同比增加29.71%。同时,对日本出口额7657万美元,同比减少8.27%;对韩国出口额4378万美元,同比减少20.15%;对泰国出口额3904万美元,同比减少5.81%;对阿联酋出口额3105万美元,同比减少0.61%。
欧洲市场出口额5.13亿美元,占比27%,其中对德国出口额8630万美元,同比减少22.05%;对荷兰出口额8163万美元,同比减少17.59%;对英国出口额5279万美元,同比减少1.04%;对西班牙出口额2990万美元,同比减少25.58%;对意大利出口额2815万美元,同比减少11.82%;同时,对俄罗斯联邦出口额7773万美元,同比增加56.80%。
北美洲(美国、加拿大)市场出口额3.58亿美元,占比18.66%,其中对美国出口额33381万美元,同比减少12.43%。
通过数据分析,我们看到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对我国衡器产品需求有所减弱,特别是美国、德国、荷兰、英国等国家,2023年衡器产品出口量减少较多,同时,东盟印尼、越南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,以及印度、俄罗斯、巴西等国家出口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,确保了出口数据总体下降很小。
链接:2023年全国衡器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统计表(PDF文档)
根据海关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衡器产品出口200多个国家和地区,以上 2023年全国衡器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统计表 中显示的是出口市场前20的国家,出口额13.11亿美元,占总出口额的68.2%。对印度尼西亚、俄罗斯、巴西、新加坡等国家的出口增加超过20%。
2. 2023年衡器产品出口发货地情况
根据海关数据,我国各省市出口情况依旧是浙江省、广东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四省市居于前列,出口值分别是5.49亿美元、5.06亿美元、2.73亿美元、1.96亿美元,四省市共计出口15.24亿美元,占总出口额的79.3%。
链接:2023年我国衡器行业重点省市出口情况统计表(PDF文档)
数据显示,部分省市2023年衡器产品出口有不同程度的下降,四大出口市场及山东省除浙江省小幅增长,其他均有下降,反而其他省市如:北京市、新疆、广西等增长幅度较大。
四、进口概况
根据海关数据显示,2023年我国从58个国家、地区累计进口衡器产品1.78亿美元,同比减少0.14亿美元,减少7.29%。
链接:2023年衡器产品进口市场情况统计表(PDF文档)
从数据上看,衡器产品进口货源地依旧是以德国、瑞士、日本、韩国四个国家为主,且除韩国外额度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。
进口产品主要是:
各种砝码、秤砣、衡器零件:4444万美元,占25%;
感量≤0.1毫克的天平:4249万美元,占23.92%;
配料秤:2166万美元,占12.2%;
未列名衡器,30kg<最大称重≤5000KG:2050万美元,占11.5%;
未列名衡器,最大称量≤30KG:956万美元,占5.38%。
2022年、2023年我国衡器产品进口市场情况
数据来源海关总署,由中国衡器协会整理。
(中国衡器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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